根据国家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的协议,被香港自主招生高校录取而确认接受学籍的申请人,其姓名及高考号码将被呈交教育部及相关招生办公室,该申请人将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的统一录取。「接受学籍通知书」一经填妥并递交,绝不接受任何反悔,故当申请人接受大学录取前,务请清楚明白并接受有关安排。如申请人不接受大学录取,将会返回内地统招系统。
接受教大录取后,还需要做什么准备吗?
完成接受录取手续后,申请人必须尽快向教大环球事务处递交申请学生签证的材料,因暑假期间正值申请学生签证的高峰期,预算需时大概八星期完成签证申请。另外,申请人亦需要于7月下旬经网上系统申请学生宿舍,并且参与一系列的迎新活动。详情会于7月下旬收到电邮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