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招飞身体条件
1. 身高165至185厘米之间,体型匀称;
2. 体重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质量指数符合标准;
3. 用C字视力表检查,双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6(约为E字表4.9),无色盲、色弱、斜视;
4. 眼屈光矫正手术限制有条件放开,有相关手术史的,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时需年满18周岁,手术方式为非制瓣式,参加招飞体检前手术期满6个月以上,术前近视不超过400度、散光不超过100度,术后裸眼远视力不低于1.0,有原始完整的医疗记录(包括术前检查和激光手术切削参数的角膜屈光手术病历);
5. 无口吃,无文身,听力、嗅觉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