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教育部批准,昆山杜克大学采用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收中国大陆本科学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契合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的目标、中外合作办学的初衷和中外融合创新探索的要求,符合国家高考综合改革的方向,也融入了杜克大学的经验,与中外合作大学模式相适应。
昆山杜克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以541模式进行,即根据申请学生高考成绩(权重50%)、学校自主综合评估(权重40%,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全面评估以及申请学生的“校园日活动”表现)、以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权重10%)计算所得的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如果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仅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且等级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的计算,则这些省/市/自治区的自主综合评估权重以50%计算,即按照“5-5”模式进行综合评分,择优录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经中国教育部港澳台办批准,我校对华侨及港澳台学生采用“综合评估+港澳台联考/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模式招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通过我校的Slate入学申请系统提交入学申请,并缴纳申请费。申请者在截止日期之前成功提交完整且合格的申请材料并缴纳申请费之后,还需在招办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工智能(AI)面试。昆山杜克大学中国招生录取办公室将对申请者通过Slate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人工智能面试结果进行审核评估,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者初步审核结果。通过初审的学生将被邀请参加“校园日活动”,通过面试、英文写作测试、模拟课堂等考察申请学生的综合知识基础、思维能力、创新潜质、求知欲、团队精神、英语应用能力等综合素养。通过“校园日活动”的优秀学生进入入围名单。

高考结束之后填报高考志愿时,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在省/市/自治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大陆入围学生才有资格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广东省为特殊类型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我校将根据综合评定成绩择优录取。
参加台湾地区学科能力测试的台湾入围学生,学测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我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学测成绩进行综合计算,择优录取。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下称“联招考试”)的港澳台侨入围学生,联招考试成绩达到高分线及以上,我校将根据自主综合评估成绩和联招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计算,择优录取。
来源:昆山杜克大学学校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