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专业范围。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
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
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才培养实际不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要求。
艺术类本科专业一般不得设专业方向。
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考试招生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或专业类或专业名称、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名称、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名称(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名称等不得作为招考方向。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属地职业教育本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
2.考试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
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实施,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2024年起,各省(区、市)省级统考对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基本实现全覆盖,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
对于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科类,有关省份可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3.招生办法。
高校艺术类专业实行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高校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各省(区、市)应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需求,因地制宜、分类划定、稳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和戏曲类专业、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3)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核准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4)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5.投档模式。各省(区、市)要合理制定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积极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相关办法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前向社会公布。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6.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如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应参加的省级统考对应科类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7.其他。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高职(专科)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订。